党建风采
【线上学党史】“庆建党百年,学百篇党史”第八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在延安整风运动时期,毛泽东总结我们党内斗争的历史经验,创造性地提出的整风运动的基本方针。“惩前毖后”是指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不讲情面揭发,用科学的态度来分析和批判,以便使将来的工作做得更慎重、更好;“治病救人”是指揭发错误、批评缺点的目的是“救人”,帮助其改正错误走上正道,就像医生治病一样,而不是为了制造对立、打击报复。此后,这一方针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成为中国共产党通过解决自身问题达到巩固和发展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基本方针和优良传统。
历史由来
1942年延安整风开始时,毛泽东同志在《整顿党的作风》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惩前毖后,是指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不讲情面,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以便使后来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治病救人,是以揭发错误、批判缺点为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1944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学习与时局》的报告中对这一方针进一步阐述。他指出,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借以达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这样两个目的。他总结历史经验,指出在过去的党内斗争中存在两个缺点:一是没有使干部在思想上彻底了解当时错误的原因、环境和改正此种错误的详细办法,以致后来又可能重犯同类性质的错误;二是太着重了个人的责任,未能团结更多的人共同工作。毛泽东同志所说的“过去的党内斗争”,主要是指延安整风之前,中国共产党曾先后发生过的瞿秋白、李立三、王明等三次“左”倾错误。中共党史专家卢毅教授曾认为,在这些错误中,“王明‘左’倾教条主义是理论形态最完备、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深、危害最大的一次。”它不仅在军事上实行冒险主义,在政治上实行关门主义,还在组织上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方针,而且和宗派主义干部政策与肃反搅在一起,诬害了一批同志,是导致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重要原因。延安整风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彻底结束了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达到了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这两个目的。此后,正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使前车之覆成后车之鉴,团结全党同志如同一个和睦的家庭,为获得抗日战争的彻底胜利和中国人民的完全解放奠定了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提供了组织保障。对王明本人,在中共七大上,毛泽东同志亲自提议,王明经选举当选为中央委员。以后,中央决定由王明担任新成立的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1956年9月召开党的八大前夕,中央曾致电在前苏联莫斯科养病的王明,希望他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回国参加会议。王明回电表示因病无法回国参加八大,向中央和八大主席团请假。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从党的利益出发,仍提名王明为中共中央委员的候选人。这样,王明在八大上仍被选举为中央委员。八大党章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规定对于犯了错误的党员,只要所犯的错误可以在党内改正,并且本人愿意改正,党就应当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把他们留在党内加以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那种坚持不改正错误并且进行危害党的活动的分子,就必须进行坚决的斗争,直至开除他们出党。
时代价值
总结党的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党的十二大修改党章时,增加了党的纪律一章,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作为执行党的纪律工作原则要求确定下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以贯之地坚持了这一原则。2015年和2018年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都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五大原则之一,规定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2016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原则。党的十九大修改党章,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同时,增加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等规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创新成果,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核心要求,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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