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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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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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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阶段。根据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保护人民安康,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请前来我院就诊的患者配合我们的工作,注意以下事项:

  即日起,对进入医院所有人员实行14天行程查询和查证健康码准入制。凡是来院人员请主动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行程码显示您14天内到达或途经辽宁省内者方可入院,如行程码显示到达或途经辽宁省外者需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入院。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均需测量体温、正确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

  一、门诊就诊须知

  1.对哈尔滨、绥芬河、牡丹江、北京及武汉等来(返)溪人员欲到我院就诊前,须隔离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来院门诊就诊。

  2.来溪不足14天的重点关注地区(哈尔滨、绥芬河、牡丹江、北京及武汉等)的急危重症患者、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及不明原因的消化道症状,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3.我院实行实名制就医,就诊患者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

  4.为了减少您在医院停留的时间,请您选择预约就诊或者错峰就诊。门诊提前7天开始预约挂号,请您按预约时间段提前30分钟到院候诊。

  5.门诊就诊时只允许患者一人进诊室,保证一诊室一患者,仅老、幼、体弱者可进一名陪同人员。

  二、住院及陪护须知

  1.为减少住院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的风险,谢绝亲友来院探视,提倡视频探视。外卖、快递、未戴口罩者一律禁止入内。

  2.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允许更换陪护,如患者病情危重、手术等原因需要增加陪护的,需经医院同意方可增加。

  3.省内住院患者:入院前需完善血常规、肺CT,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未达辽宁省外方可入院。

  4.省外住院患者:除需完善血常规、肺CT外,还需出示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重点关注地区(哈尔滨、绥芬河、牡丹江、北京及武汉等)患者需隔离14天后,出示连续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院。

  5.省内陪护:入院后需要测量两次体温,体温异常须停止陪护,住院陪护期间凭科室发放的陪护卡进出医院。

  6.省外陪护:出示近7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重点关注地区(哈尔滨、绥芬河、牡丹江、北京及武汉等)返溪人员原则上不允许陪护,极特殊情况需要陪护的,须隔离14天后,同时提供连续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外请专家手术及会诊须知

  辽宁省内专家来院手术及会诊需监测体温正常,提供“辽事通”健康绿码及扫描“通讯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未达辽宁省外方可来院;辽宁省外专家来院手术会诊的,需监测体温,扫描“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同时提供近7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省外中高风险区域专家暂不允许来院。

  四、关于核酸检测须知

  复工、复产等需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可预约来院检测,具体流程如下:

  1.为避免人群聚集、保障市民安全检测,有检测需求的人员需提前电话预约采样时间。医院根据预约情况合理安排采样时间,做好院内感染防控及人员防护等工作,为市民提供优质检测服务。有检测需求的人员需提前电话预约采集标本时间,预约咨询电话:44823125。

  2.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中心医院东兴分院(原职业病院)门诊1楼挂号。

  3.东兴分院综合内科门诊医生开具检查项目。

  4.缴费后到指定区域采集标本。

  5.被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6.2个工作日内发放检测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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