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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在线】 疾病诊断“金标准”——为您解读病理报告的主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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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同事说过,曾经在周末值班时遇到一个患者家属,拿着病理报告来病理科咨询,患者做了穿刺病理检查,报告上写了仅见坏死组织,未见有意义成分。怎么这个病理啥也没诊断出来,白做了,怎么办?

  其实当你进一步了解了病理诊断后,也就不会再问这样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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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理报告是由病理医师签发的重要医疗文书,而且具有法律效应,对临床诊疗具有重要的指导或参考作用。众所周知,常规病理检查是所有医学检查中出结果最慢的一个,它需要经过医师取材、组织固定、脱水及技师包埋、切片、染色制成切片等复杂的工作流程,最后由病理医师看片综合分析,得出疾病诊断。也有很多人把病理称之为疾病诊断的“金标准”。然而做了病理检查,每个标本都能得出一个明确的疾病诊断吗?

  当然不能!

  由于受很多方面的局限,并非每个送检的标本都能得出一个大家都期望得到的明确的病理结果。现在,带您一起解读病理报告的主要类型。根据诊断明确程度的不同,病理报告一般可以分为4种类型。

  Ⅰ类:明确诊断

  该类结果诊断依据充分,诊断意见明确,简洁明了,语言非常干脆利落,没有任何多余的描述,例如(牙龈肿物)鳞状细胞癌,高分化。(头皮肿物)脂溢性角化病。这一类诊断结果肯定是临床医生最愿意看的诊断意见,直截了当,其实病理科的医师们也最愿意诊断这类疾病,依据充分,不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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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Ⅱ类:意向性诊断

  即疾病诊断基本明确,但仍然不能完全肯定,该类诊断意见是有所保留的。依据明确程度的不同,病理医师常常会在病理诊断名称前冠以“符合…”、“考虑为…”、“倾向…”、“可疑…”等字样。这种类型的病理诊断,临床医生不能作为完全可靠的依据,应根据病理诊断意见,结合临床情况,做出最后判断。临床诊断的工作中,经常发这样的报告,如“恶性肿瘤,倾向于低分化腺癌”,表明“恶性肿瘤”是肯定的,但“低分化腺癌”是意向性诊断,需要进一步做免疫组化染色工作才能解决;再如“肉芽肿性炎,倾向结核”,这表明肉芽肿性炎是肯定的,结核是意向性诊断,需要进一步进行病原学检查或分子生物学检查,如PCR等来最终确诊。

  Ⅲ类:描述性诊断

  这类诊断适用于送检的标本组织不能满足病理诊断的客观依据标准,而进行如实的描述显微镜下所见。如送检组织为凝血块,变性坏死组织或仅有少许形态正常的组织等。所以我们就根据显微镜下观察的情况进行描述。如“增生的纤维结缔组织中见大量淋巴细胞浸润,未见明确异型细胞”。有的患者或临床医生也许会表示困惑与不理解。其实,病理医生也是很无辜的,这和送检标本的质量或疾病性质有很大关系。病理科医师只能实事求是地将镜下所看见的进行如实描述。至少可以向临床提供了这个目前不是肿瘤的信息,如果临床十分怀疑肿瘤就需再次取样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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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Ⅳ类:不能诊断

  这类主要指各种原因导致的不能对组织结构进行辨认,例如送检组织块过小,牵拉挤压烧灼变性,未及时固定组织酶解坏死等。我们只能简单描述所见,说明不能诊断的原因,这时临床医生只能避开上述原因进行再次取样送检了。

  综上所述,有时候“金标准”病理并不一定总能给您满意的明确答案。学会解读病理报告很重要,当您对报告困惑不解时,及时与病理科沟通也不失为一种高效的解读病理报告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