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动态
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试行)
01高血压(合并症)
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为高血压,且有心、肾、眼底等器官损害的合并症之一:
(一)心脏损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室间隔或左室后壁厚度大于12mm,或者左心室舒张末内径(LVDd)男性大于55mm、女性大于50mm,或者心功能EF<50%;
2.冠脉造影提示左主干病变(血管狭窄≥50%),或单支(前降支、回旋支、右冠动脉)血管狭窄≥70%;
3.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或外科搭桥术后。
(二)肾脏损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尿常规检查中,不同时间点至少两次尿蛋白+(排除泌尿系感染);
2.尿蛋白定量≥300mg/24小时或尿白蛋白/肌酐比(ACR)≥300mg/g(排除泌尿系感染);
3.肾组织活检证实为高血压肾病;
4.eGFR<60ml/min(EPI公式)。
(三)眼底损害须符合以下条件:
眼底出血或棉絮状渗出(新、旧病灶),排除其他(非高血压)原因造成的眼底损害。
02糖尿病
糖尿病包括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及其他型糖尿病并发生合并症或并发症。
1 型糖尿病:经三级医院住院确诊。
2 型和其他型糖尿病的合并症和并发症:
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符合糖尿病诊断标准,且存在心、肾、眼、周围神经病变或肢端坏疽之一:
(一)糖尿病合并周围神经病变
肌电图及神经传导电位检查,感觉和运动神经传导速度减慢,神经传导速度下降达30%及以上至少两支。
(二)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视网膜病变四期及以上糖尿病眼底表现。
(三)糖尿病合并冠心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冠脉造影提示左主干病变(血管狭窄≥50%),或单支(前降支、回旋支、右冠动脉)血管狭窄≥70%;
2.心功能EF<50%;
3.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或外科搭桥术后。
(四)糖尿病肾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尿常规检查中,不同时间点至少两次尿蛋白++(排除泌尿系感染);
2.尿蛋白定量大于300mg/24小时或尿白蛋白/肌酐比(ACR)大于300mg/g(排除泌尿系感染);
3.eGFR<60ml/min(EPI公式);
4.肾组织活检诊断为糖尿病肾病。
(五)糖尿病肢端坏疽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三级医院确诊,肢端皮肤开放性病灶达到肢端坏疽的程度;
2.严重下肢动脉血管狭窄或闭塞(血管狭窄≥70%),并伴有下肢皮肤溃疡。
03脑卒中
包括脑出血、脑梗死和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腔出血。
急性期发病6个月之后,经三级医院确诊并有影像学支持的脑出血、脑梗死(塞)或蛛网膜下腔出血诊断(含腰穿后诊断),或影像学检查提供与症状相应的病灶诊断,同时应有下列情形之一:
1.肢体偏瘫中一个部位肌力≤3级;或对侧偏瘫(对侧上下肢肌力≤3级)、单瘫(单肢肌力≤3级)、四肢瘫(四肢肌力≤4级);
2.共济失调或出现椎体外系反应症状影响生活能力;
3.语言障碍类型为运动性失语、感觉性失语或混合性失语;
4.吞咽困难伴有营养不良;
5.视力障碍程度为皮质盲;
6.智能障碍伴强哭强笑或交流困难,影响生活能力;
7.蛛网膜下腔出血介入或者手术治疗,颅内动脉支架术后。
无第2点症状的腔隙性脑梗塞除外。
04心肌梗死
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具备以下3条之一即可认定:
1.心电图检查或心肌坏死标志物成倍升高(心肌酶谱或肌钙蛋白)或超声心动图检查可见左室壁阶段性运动异常,符合心肌梗死(塞)诊断;
2.冠脉造影显示左主干、前降支、回旋支、右冠脉其中至少一支血管完全闭塞的;
3.心电图有陈旧性心肌梗死改变。
心房颤动(房扑)抗凝治疗
具有阵发或持续心房颤动(房扑)伴高血栓风险(由三级医院根据CHA2DS2-VASC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男性≥2分,女性≥3分),需要长期或终身抗凝治疗;或相关介入手术合并房颤的抗凝治疗。
术后抗栓治疗
主要是心脑血管、外周血管介入手术后的二级预防治疗包括抗凝治疗及抗血小板治疗以及调脂等)。手术范围包括心脏瓣膜置换术、心脏冠状动脉搭桥术,血管(含外周血 管)支架植入术、球囊扩张成形术、腔静脉滤器置入术、动(静)脉内溶栓术、动(静)脉取栓术以及静脉滤器植入术。
一次手术之后只能认定一次。
05恶性肿瘤
病种范围:经三级医院确诊为恶性肿瘤(实体瘤),以及参照恶性肿瘤治疗方案治疗的良性肿瘤(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良性肿瘤、胸腺瘤等),不包括血液系统肿瘤;同时至少需要进行放化疗、内分泌治疗、镇痛治疗、辅助治疗其中一种方式治疗的。病种代码根据国家编码分别设定,M00501 恶性肿瘤(放化疗),M00505恶性肿瘤(辅助治疗), M00508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M00509恶性肿瘤(镇痛治疗)。上述病种待遇单独申请,不能同时兼得。
认定标准:由三级医院的肿瘤相关科室确诊为恶性肿瘤,同时有病理学检查或影像学检查及相关化验辅助证明;或者参照恶性肿瘤相关治疗方案进行治疗的良性肿瘤。对于因病灶位置限制等原因无法获取病理活检,但有影像学检查 及相关化验辅助证明并有临床特征,需要进行恶性肿瘤治疗的,也给予认定。
恶性肿瘤4个病种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恶性肿瘤(放化疗)需要进行放射治疗、化学药物治疗、放化同步治疗的,或进行膀胱灌注治疗的。治疗方式包括根治性放化疗、辅助放化疗、新辅助放化疗、姑息放化疗以及镇痛治疗等。
(二)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需要进行内分泌特异抗肿瘤及激素替代治疗的,包括辅助内分泌治疗、新辅助内分泌治疗、姑息内分泌治疗以及镇痛治疗等。
(三)恶性肿瘤(镇痛治疗)因癌性疼痛(包括肿瘤相关性疼痛、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非肿瘤因素性疼痛)需要进行三阶梯镇痛药物治疗的。
(四)恶性肿瘤(辅助治疗)不需要进行放化疗、内分泌治疗或镇痛治疗的,但需要日常进行常规检查化验、普通药物(含免疫调节剂)治疗的。
06白血病
( 一 ) 白血病(放化疗)
经三级医院诊断,应同时符合以下3条方可认定:
1.临床表现符合白血病诊断;
2.实验室检查白细胞异常;
3.有明确的三级医院诊疗方案,需要在门诊进行放化疗治疗的。
(二) 白血病(非放化疗)
经三级医院确诊为白血病,外周血至少一系异常,在门诊不需要放化疗治疗,但需要其他常规治疗的,包括常规检查化验、普通药物(含镇痛药物)治疗的。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1.主要标准:(1)男性HGB>165g/L、女性>160g/L,或男性HCT>49%、女性>48%; (2)骨髓活检示三系高度增生伴多形性巨核细胞;(3)有JAK2突变。
2.次要标准:血清EPO水平低于正常参考值水平。
经三级医院诊断,符合上述主要标准的3条,或者符合主要标准的第(1)和(2)条以及第2条次要标准,方可认定。
0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1.基本条件:
(1)持续4个月一系或多系血细胞减少(如检出原始细胞增多或MDS相关细胞遗传学异常,无需等待可诊断MDS);
(2)排除其他可导致血细胞减少和发育异常的造血及非造血系统疾病。
2.其他条件:
(1)发育异常:骨髓涂片中红细胞系、粒细胞系、巨核细胞系发育异常细胞的比例≥10%;
(2)环状铁粒幼红细胞占有核红细胞比例≥15%,或≥5%且同时伴有SF3B1突变;
(3)原始细胞:骨髓涂片原始细胞达5%~19%(或外周血涂片2%~19%);
(4)常规核型分析或FISH检出有MDS诊断意义的染色体异常。
经三级医院诊断,需要同时符合1中的两个条件,且需要符合2中至少一个条件。
08再生障碍性贫血
经三级医院诊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血常规: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百分数小于0.01,淋巴细胞比例升高;
2.骨髓常规检查报告:多处骨髓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
3.年龄6岁以上需要骨髓病理检查报告,具备以下情形之一:(1)骨髓全切片增生减低;(2)骨髓小粒空虚;(3)造血组织减少;(4)非造血细胞比例增高;(5)巨核细胞明显减少或缺如;(6)红系、粒系细胞明显减少;
4.能排除其它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疾病。
09血友病
包括M01240血友病轻型、M01241 血友病中型、M01242血友病重型3个类别。
根据凝血因子VII、IX活性水平(IU/dl)及出血症状分为轻、中、重三个不同类别,经三级医院诊断并予以分型。
轻型:因子活性水平>5%至40%,大手术或外伤可导致严重出血,罕见自发性出血;
中型:1%≤因子活性水平≤5%,小手术或外伤可导致严重出血;偶有自发出血;
重型:因子活性水平<1%,肌肉或关节自发出血。
010其他内分泌代谢疾病(未成年人)
具体包括的病种有儿童(未成年人)糖尿病(包括1型糖尿病和2型糖尿病或单基因糖尿病)、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需要左甲状腺素钠片治疗6个月及以上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减退症、苯丙酮尿症、尼曼-皮克病、肝豆状核变性、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21-羟化酶缺陷症)、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尿崩症、戈谢氏病共计10个(各地根据人数自行选择具体病种)。
2型糖尿病应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其他疾病经三级医院确诊即可认定。
011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病种内涵:指由于垂体前叶合成分泌释放生长激素不足,导致患儿出现身材矮小等症状的一类疾病。
经三级医院确诊,同时具有以下情形方可认定:
1.面容幼稚,匀称性身材矮小,身高低于同种族、同年龄、同性别正常健康儿童平均身高的2个标准差或第3百分位数;
2.身高增长速度缓慢,3岁以下儿童<7cm/年;3岁-青春期<5cm/年,青春期<6cm/年;青春期按照男女区分有所不同,女孩10-18岁之间,男孩11-20岁之间。
3.骨龄低于实际年龄者;
4.两种药物激发试验(间隔24小时以上)结果均提示GH峰值<10ug/L;
5.智力发育与年龄相符;
6.IGF-1低于均值-SD;
7.排除其他影响生长的疾病。
012帕金森病
经三级医院确诊,应同时具备以下3条:
1.病程缓慢、病因不明;
2.具有运动迟缓、肌强直、静止性震颤、姿势步态障碍四联征中至少两项(运动迟缓必备);
3.抗帕金森类药物治疗有效。
013癫痫(未成年人)
经三级医院的专业医师确诊,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即可认定:
1.至少两次间隔>24小时的非诱发性(或反射性)发作;
2.诊断某种癫痫综合征,需要用药治疗的;
3.一次非诱发性(或反射性)发作,并且在未来10年内,再次发作风险与两次非诱发性发作后的再发风险相当时(至少60%)。
014重症肌无力
经三级医院诊断,应同时具备以下3条:
1.具有晨轻暮重的骨骼肌无力等临床症状,出现四肢肌或咽喉肌或呼吸肌等受累症状,具有相关用药记录;
2.以下临床检查化验指标,至少一项是阳性:
(1)疲劳试验阳性;
(2)新斯的明试验或腾喜龙试验阳性;
(3)肌电图提示神经肌肉传递障碍或肌电图神经重复电刺激检查衰减阳性;
(4)抗重症肌无力抗体(免疫学监测AchR-Ab滴度)升高;
(5)胸部CT显示胸腺瘤。
3.排除眼肌型(限于全身型)。
015慢性心力衰竭
经三级医院确诊为“慢性心力衰竭”,应同时符合以下2条:
1.有心衰的症状和体征,同时超声心动图提示:心功能EF<50%或心脏舒张功能异常,心脏超声检查证实左心室舒张末期内径(LVDd)男≥55mm、女≥50mm;
2.利钠肽升高,NT-proBNP异常,按年龄进行划分:50岁以下人群>450pg/mL,50-75岁人群>900pg/mL,75岁以上老年人>1800pg/mL。
01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经三级医院诊断,应同时符合以下3条:
1.具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病史(有致病危险因素);
2.(应用支气管舒张剂后)肺功能检查1秒率<70%,且需要一个月以上复查一次肺功能仍符合上述标准;或血气分析提示I型呼吸衰竭;
3.其他原因(如支气管扩张、肺癌)导致的气短或肺功能异常除外。
017支气管哮喘
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有明确的支气管哮喘病史,同时符合以下至少一条:
1.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FEV1增加>12%且绝对值增加>200m1);
2.PEF昼夜变异率>10%;
3.运动激发试验阳性(FEV1降低>10%且绝对值降低>200m1);
4.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使用标准剂量的乙酰甲胆碱或组织胺,FEV降低≥20%)。
018克罗恩病
经三级医院确诊,应同时符合以下2条:
1.有明确的克罗恩病史,或有明确的病理检查报告单;
2.符合下列两项中的一项:
(1)胃镜或结肠镜或小肠内镜或胶囊内镜检查报告单(一年内);
(2)小肠造影或CTE或MRE或小肠超声报告单(一年内)。
019肝硬化失代偿期
经三级医院确诊为肝硬化,同时出现门静脉高压相关并发症:如腹水、食管胃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脓毒症、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等。
020溃疡性结肠炎
经三级医院诊断,应同时符合以下2条:
1.有明确的溃疡性结肠炎病史,或有明确的病理检查报告单;
2.符合下列两项中的一项:(1)结肠镜检查报告单(一年内); (2)CTE或MRE报告单(一年内)。
021银屑病
经三级医院确诊为银屑病,包括关节病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和斑块型银屑病。斑块型银屑病需达到中重度,即BSA≥10%或PASI>10。
022类风湿性关节炎
经三级医院确诊,且满足条件1的同时需要满足2或3其中之一的方可认定:
1.炎症指标升高:血沉和(或)CRP高于正常值上限;
2.住院明确诊断:符合1987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 制定的RA分类标准或2010年ACR/Eular制定的RA分类标准。使用类风湿性关节炎积分评定表,积分应达到6分及以上;
3.超声及MRI发现骨侵蚀、滑膜病变或者放射学检查X线发现改变Ⅱ期以上者。
023系统性红斑狼疮
经三级医院确诊,具有颧部红斑、盘状红斑、光敏感等临床表现,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出现口腔溃疡、关节炎、浆膜炎等症状;
2.出现精神系统或神经系统症状;
3.血液系统异常(溶血、贫血、血三系减少);
4.免疫系统异常(抗ds-DNA抗体阳性,或抗Sm抗体阳性,或狼疮抗凝物、抗心磷脂抗体阳性,或抗β2-GP1阳性);
5.狼疮肾炎;
6.抗核抗体阳性。
024系统性硬化症
出现皮肤肿胀硬化、手指的凹陷性瘢痕或硬指、Raynaud征阳性、指趾尖端溃疡等临床表现,经三级医院确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X光或CT检查:肺纤维化、食道运动功能障碍等内脏改变;
2.肺动脉高压或肾脏病变;
3.免疫学检测:抗Sc1-70(+)或抗着丝点抗体(+)。
025干燥综合征
经三级医院确诊,具有干燥综合征局部表现和(或)系统表现,具有累及血液、肺、肾脏或肝脏等器官损害的相关检查化验阳性结果。
026白塞氏病
经三级医院确诊,出现眼或血管或胃肠道或神经受累或皮肤特征性皮损并反复发作与缓解慢性过程,需要长期治疗的。
027多发性肌炎/皮肌炎
经三级医院确诊,肌炎特异性抗体阳性,或肌活检示肌纤维变性和炎症反应及结缔组织增生,并符合以下其中一项:
1.四肢近端肌痛肌无力;
2.肌电图示肌源性损害;
3.肌酶升高;
4.特征性皮疹。
028透析
因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等原因,经肾内科或血液净化专业主任医师评估,需要门诊进行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或两种方式相结合透析治疗,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患有原发性或继发性肾脏疾病,eGFR<15ml/min(或GFR<15ml/min/1.73m2);
2.实验室检查达到以下指标:血BUN>20mmol/L或血 Cr>450μmol/L,并且伴有下列严重并发症之一:严重心力衰竭、严重营养不良、严重高钾血症(血钾≥6.5mmol/L)、尿毒症脑病;
3.若eGFR≥15ml/min(或GFR≥15ml/min/1.73m2),但 病情或并发症严重,经评估确需透析治疗,且每周实际透析不少于1次。
029慢性肾脏病
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由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为慢性肾脏病3期或以上;
2.未认定透析、糖尿病(合并症和并发症)、高血压(合并症)门诊慢特病的。
030子宫内膜异位症
包括腹膜内异症、卵巢子官内膜异位囊肿、深部浸润型内异症、瘢痕内异症以及其他少见的远处内异症,如肺、胸膜等部位的内异症。经三级医院明确诊断以及专业医师医嘱需要长期(3个月及以上)药物治疗的。
031康复治疗(未成年人)
指未成年人(包括大中专学生)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视力、认知、运动、语言等功能障碍。具体包括已经取得《残疾人证》并需要进行门诊系统康复治疗的未成年人(包括大中专学生),以及经三级医院诊断确认需要门诊康复治疗的脑性瘫痪、孤独症(包括孤独症倾向)、发育迟缓或智力障碍的未成年人(包括大中专学生)。认定需经三级医院或康复专科医院的专业医师,按照康复评定等级精细评分进行分级,且康复治疗有临床价值的方可认定。
备注
未成年人:指认定时参保身份为未成年人;或以大中专学生身份参加居民医保的成年人,认定后成长为成年人的待遇继续享有至停止时限。